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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 ATEX

ATEX-说明: (ATEX-压力设备-复杂性)

压力设备或配件在内部超压大于 0,5 巴时适用压力设备指令 2014/68/EU。ATEX 指令 2014/34/EU 第 2(4.) 条以及经协调的标准 DIN EN ISO 80079-36 适用范围仅限于正常 的大气条件。

这些条件被定义为:

  • 温度范围 -20 °C 至 +60 °C;
  • 压力 80 kPa (0,8 bar) 至 110 kPa (1,1 bar),以及
  • 含氧量正常的空气,通常为21%(V/V)

意味着:在运行期间,压力设备的加压内部区域不会存在大气条件(pe 0,5 巴 > pamb 1,1 巴 或 pabs 1,6 巴 > pabs 1,1 巴)。

在安装、调试和停机以及发生故障时,压力设备原本加压的内部区域可能会出现大气条件。我们的引燃危险评估也包括考虑大气条件下加压空间中潜在的起火源。

包括在非常规大气条件下,所谓爆炸性混合物,也可能发生爆炸(内燃机)。上述 ATEX 文件中的限值在此不适用,而必须由设备运营方查明。运营方必须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爆炸性环境和爆炸性混合物在阀门(加压腔)内相遇。

总览

非电气防爆装置的标志─ AT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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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和防护系统的入选标准   

所有可能存在爆炸性环境的区域,必须根据设备组别和 EPL,按照 ATEX 指令 2014/34/EU, 选出设备和防护系统。

ATEX 设备和防护系统的入选标准
Mankenberg - 红线

温度等级

我们用于潜在爆炸危险区域的压力装置没有或只有很低的自热。在Mankenberg,必须标注的最高表面温度主要取决于流经介质的温度。

因此,不允许标注温度等级 T1 或 T6,而是给出了一个范围
例如T6 …T4 或 +85 °C …+130 °C。

因此,我们的设备也可用于温度等级要求 = T3 至 T1 的潜在爆炸区域,因为如果最高运行温度限制为 130 °C,则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不可能升至 155 °C 以上。Mankenberg 产品还可用于要求温度等级为 T6 至 T4 的爆炸危险区域。这里必须从各必要的温度等级(所用设备允许的最高表面温度)中扣除 25 °C 的 ATEX 安全附加值。

例如:二硫化碳气体,引燃温度 95 °C,设备必要的温度等级为 T6 (最高表面温度 = 85 °C)。在此,最高的运行温度仅可为 85 °C - 25 °C = 60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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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的环境温度

如果允许的环境温度不在 -20 °C 至 +60 °C 的范围内,则必须指定。

正常温度范围以外的温度范围规定为 X,或例如 -10 °C ≤ Ta ≤ +130 °C

» Ex II 2G Ex h IIB 85°C...130°C Gb X

ATEX 设备标记中的“X”提醒客户在对待设备时需注意的特殊条件。这些条件在操作说明书中做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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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等级和运行温度的归类

ATEX 温度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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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燃温度和温度等级

该表显示了爆炸组别气体(典范性气体独有的引燃温度)和所使用设备必要的温度等级(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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